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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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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沪竞办(2017) 13号 各赛区: 2017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活动紧紧围绕“三坚持,三提升”主题,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发挥了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为做好年度总结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是参加本市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建设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本市参加援建外埠国家重点工程、一带一路战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外省市在沪参加本市重大工程、实事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所在赛区的评选。 二、荣誉称号 (一)先进集体 1、金杯公司、金杯团队 2、优秀公司、优秀团队 (二)先进个人 1、建设功臣 2、优秀建设者 (三)特色项目 根据当年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需要,表彰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创“双优”等方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工作开展有特色的项目。 (四)赛区先进 各赛区可自行组织评选表扬赛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前奖项、名额应报市竞赛办备案。 三、评选名额 按照市表彰办有关规定和评选基本原则,结合各参赛单位今年承担重大工程的建设规模、科技成果、社会效益和竞赛实效等因素,由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立功竞赛办)下达各类先进名额。 四、评选标准 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制订的〈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管理该办法〉的通知》(沪府办〔2017〕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先进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竞〔2017〕3号),有关“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赛区工作考核办法》(沪竞〔2017〕11号)以及《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建设工程争创“双优”活动的意见》(沪纪〔2011〕80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对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格: (一)与重大工程建设和立功竞赛工作标准差距明显的; (二)发生犯罪案件或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三)发生死亡事故,经市有关部门认定负有责任的; (四)违反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的单位; (六)无不可抗拒原因,工期节点不达标的; (七)考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仍较多的; (八)其他因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评选步骤 各赛区应根据市立功竞赛办总体部署,结合本赛区实际,制定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在平时考核、检查总结的基础上遴选推荐各类先进,并将年度总结报告报市立功竞赛办。今年总结评选表彰工作总的按四个步骤进行:第一阶段为部署动员、自查自评,并按自评先后顺序,遴选推荐;第二阶段为市竞赛办初评,确定参加差额评选的单位和集体;第三阶段为专家评审组差额评定;第四阶段为公示审批、表彰奖励等阶段进行。 (一)10月中旬召开评选工作部署动员会,下达各类先进名额指标。 (二)各赛区在本赛区进行各类先进公示后,向市竞赛办申报各类先进名单和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12月2日。 (三)12月15日左右,组织对申报的金杯公司、金杯团队、特色项目进行检查评审。 (四)12月19日左右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2018年1月上旬,召开市立功竞赛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各类先进名单。 (六)2018年1月中旬,召开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总结表彰大会。 六、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功竞赛年度总结评选表彰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工作量大。为此,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抓早、抓紧、抓实,认真做好总结评选工作。按照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和实施意见,准确把握评选基本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 (二)条块结合。按实际下达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评选以赛区为主,条块结合。操作中相关赛区应及时沟通,协调平衡,确保进度,共同把关。 (三)注重实效。在评选推荐中,各赛区要更注重立功竞赛常赛常新,分类指导;更注重强化过程管理,求得实效;更注重目标导向,评出干劲;更注重培育宣传,提升正能量。 (四)严格评审。被推荐的金杯公司、金杯团队、特色项目、优秀公司(单位)和建设功臣,由市立功竞赛办组织公示,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评选质量。坚持向一线建设者和管理者、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设计、科技人员和优秀工匠倾斜。严格控制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评选名额数量。 (五)严肃纪律。各级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在评选推荐先进中,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遵守考核评审纪律、实事求是推荐申报各类先进。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虚报活动成果等行为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赛区不得评为先进赛区。 (六)准确填报。各赛区要按照今年评选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各类立功竞赛先进审批表的填报工作。各类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表达准确。被推荐为各类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可登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相应的《2017年度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审批表》。审批表须正反面填写一式3份,按要求审核盖章后送市立功竞赛办。 1、各赛区于12月2日前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各类先进推荐名单上报市竞赛办,同时填报《2017年度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评选名单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hlgjs@163.com邮箱。 2、申报金杯公司、金杯团队、特色项目和优秀公司(单位),需附报2017年度立功竞赛总结材料,格式:第一行为标题(三号黑体,加粗,居中);第二行为单位全称(四号仿宋体,加粗,居中);第三行正文(四号仿宋体),全文按1.5倍行距,字符间距1磅排版;文末注明日期。总结材料及《2017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赛区及下属优秀公司通讯录》由赛区汇总填报审核后于12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hlgjscl@163.com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赛区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3、申报金杯公司、金杯团队、特色项目的单位,需附报《2017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金杯公司(团队)、特色项目主要事迹汇总表》,于12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hlgjs@163.com邮箱。市立功竞赛办将组建专家评审组,主要依据工作总结、基础台帐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内容:年度立功竞赛规划、组织机制、内部考核规则、立功竞赛活动形式、中途考核情况、年度总结等。金杯公司、团队提供5分钟视频事迹介绍和3分钟上台陈述或专家提问,并提供立功竞赛活动过程照片(必须有一张金杯公司、金杯团队、特色项目的集体照片)以及书面事迹材料。特色项目不必提供音像事迹介绍。 附件:1、《2017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赛区优秀公司通讯录》 2、《2017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金杯公司、金杯团队主要事迹汇总表》 3、《2017年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特色项目主要事迹汇总表》 上海市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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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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